你们提出的《关于制定出台支持清水河县高水平发展实施意见的建议》收悉,经我委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格外的重视清水河县发展,在市三次党代会上提出将加快建设“首府都市圈”,明确清水河县要“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协同治理,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构建生态保护和乡村振兴示范带,筑牢城乡发展新屏障”。作为市政府职能部门,市发改委依据自身职能职责,重点围绕产业高质量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社会民生等领域,积极支持清水河县建设,全力助推清水河县高水平质量的发展。
围绕培育推进“六大产业集群”,我们积极支持清水河县产业高水平发展。产业集群建设方面,按照市十三次党代会对园区的定位,托清经济开发区重点发展清洁能源、现代化工等产业。推进产业集群分工,我委牵头编制《呼和浩特市培育以绿色电力为基础的清洁能源产业集群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同时,发挥六大产业集群牵头抓总职能,协助工信局编制《呼和浩特市推进现代化工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为托清经济开发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上位指导。能耗指标方面,积极协调自治区推动清水河县新建项目节能审查手续办理,2021年共计上报自治区节能审查清水河县项目4项,分别为内蒙古恒源高岭土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20万吨煅烧高岭土项目、呼和浩特旭阳中燃能源有限公司300万吨/年煤焦化项目、内蒙古超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三期年产20万吨煅烧超细高岭土扩建项目、内蒙古超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利用煤矸石固废年产5万吨高活性偏高岭土项目,投资合计54.55亿元,能耗合计57.95万吨标准煤,截至2022年2月均已取得自治区批复。新能源方面,2021年我市共争取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建设规模417万千瓦,本着向贫穷的地方倾斜的原则,为清水河县分配了150万千瓦,支持黄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区(沿黄河一带)废弃矿山综合治理及未利用地生态修复300MW光伏公园项目、呼和浩特市联合新能源清水河康圣庄光伏发电工程50MW四期扩建项目,清水河大唐新能源有限公司大唐清水河万家寨200MW风水互补项目、大唐托电百万千瓦级新能源外送项目(清水河风电部分)等项目建设,目前,前两个项目已备案,后两个项目已核准。
下一步,一是围绕我委职能职责,继续在推进清洁能源产业集群上给予政策指导。二是围绕“支持清水河县建设绿色低碳循环工业园”,继续争取能耗指标,提升园区环境容量,为项目落地创造条件。三是围绕“支持清水河县建设成为清洁能源产业大县”,积极谋划项目,力争在清水河县风、光等清洁能源建设指标上给予适度倾斜。
围绕推进农业、农村全面发展,我们积极支持清水河全方面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易地扶贫搬迁方面,2021年为清水河县北堡乡八晌地湾马铃薯储窖建设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00万元,为韭菜庄乡天井康泰经济林种植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98万元,为湾镇李山沟后续产业建设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10万元,为宏河镇聚宝庄蔬菜基地蔬菜分拣库建设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50万元,为城关镇枳机也村委会林果基地建设项目争取280中央预算内资金万元,目前项目均已建设投用。以工代赈方面,2021年为清水河争取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财政资金570万元,共发放劳务报酬101.2万元,建设清水河县农村道路硬化和整理水平梯田2个项目,目前项目均已竣工。
下一步,围绕继续做好清水河县1046户2400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持续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主要开展两方面工作。一是协助探索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运作、群众参与的模式,在安置点附近配建规模养殖场,由搬迁户与合作社共养统销,发展一户一圈养牛羊的模式。对所有搬迁群众就业能力、培训需求、家庭结构等情况采取“一户一档”的办法,建立就业岗位菜单、就业状态清单和劳动力资源账单“三个清单”管理,以产业扶持、稳定就业为重点,精准发力、精准施策,落实到户到人的扶持措施,探索形成清单管理促就业和建设市场保就业的模式。二是结合清水河地区实际,持续做好项目储备,完善前期手续尤其做好大型安置区后续产业扶持。提早谋划项目,积极争取资金,严格审查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认真核对投资规模、建设内容、资产金额来源等具体信息;持续做好项目调度工作,督导项目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夯实项目建设基础,为争取资金支持做好准备。
围绕我委承接的推进全市新型城镇化工作任务,积极地推进清水河县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清水河打造山水人文美丽新山城。交通方面,积极协调推进清水河县通用机场前期工作。老旧小区改造方面,2021年为城关镇滨河南路供热管网改造工程建设项目争取专项债0.3亿元;为清水河县城关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争取专项债0.2亿元;2022年初,已上报清水河县中央预算内投资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个,总投资1646万元,计划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1200万元;上报清水河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总投资0.3亿元,拟发债0.24亿元。文旅方面,2022年初,将清水河县黄河大峡谷文化公园项目列入国家“十四五”时期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建设项目储备;为清水河明长城小元卯小段保护利用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8000万元。
下一步,一是在规划顶层设计上给予支持。目前,按照市领导要求,我们正在开展《呼和浩特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围绕加强清水河基础设施建设,我们力争将清水河县补短板强弱项项目纳入规划中给予支持。二是在基础设施政策、项目上给予支持。围绕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提到的“适度超前布局基础设施建设”,我委正在代政府起草《关于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适度超前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的贯彻落实意见》,力争在政策及项目上给予支持。三是在资金方面给予支持。围绕我委职能职责,在老旧小区改造等领域,积极争取中央及自治区资金支持,推进清水河县老旧小区改造。
围绕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全力支持清水河推进生态保护建设。顶层设计方面,我委牵头编制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水平发展实施纲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水平质量的发展重点任务分工方案》,重点确定了“三个时间段”、系统梳理了“三项总任务”、科学提出了“三个总目标”,推动制定30余项各类方案,构建起了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水平发展的完整体系。项目申报方面,2021年,组织编制了《黄河流域“十四五”重点项目册》,将清水河县12个重点项目(总投资463.8亿元)列入“十四五”时期我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水平质量的发展重点支持和推进的项目,同时将清水河县北堡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总投资1500万元)上报国家发改委争取国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水平发展重大战略(第一批)中央预算内资金。争取资金方面,2021年为清水河县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工程争取到中央预算内资金2560万,为淤地坝建设工程争取到中央预算内资金5620万;2022年初,为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工程争取到中央预算内资金2000万,为淤地坝建设工程争取到中央预算内资金3931万元。
下一步,一是继续加大资金方面的支持力度。依照国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高质量重大战略安排要求,我市将围绕清水河县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源涵养能力提升、水土保持、湿地保护和生态治理、环境污染系统治理、明显问题整治等领域(目前国家明确暂不支持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方面项目)积极为当地争取中央资金支持。二是积极给予政策指导。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和指导。
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筑牢兜好民生底线,我们积极支持清水河县民生发展。2021年为清水河县殡仪馆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616万元;2022年初,为清水河县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721万元,为清水河县第一中学争取自治区预算内资金2500万元。
下一步,一是在规划顶层设计上给予支持。围绕支持清水河县民生事业发展,我们力争将清水河县补短板强弱项项目纳入正在编写的《呼和浩特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中给予支持。二是在资金争取方面给予支持。依据我委职能职责,协调督促各部门加紧开展前期工作,协助清水河县做好中央、自治区预算内项目申报工作。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00001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举报电线网上举报:emsp;邮编:010010接诉即办(投诉热线
你们提出的《关于制定出台支持清水河县高水平发展实施意见的建议》收悉,经我委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格外的重视清水河县发展,在市三次党代会上提出将加快建设“首府都市圈”,明确清水河县要“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协同治理,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构建生态保护和乡村振兴示范带,筑牢城乡发展新屏障”。作为市政府职能部门,市发改委依据自身职能职责,重点围绕产业高质量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社会民生等领域,积极支持清水河县建设,全力助推清水河县高水平质量的发展。
围绕培育推进“六大产业集群”,我们积极支持清水河县产业高水平发展。产业集群建设方面,按照市十三次党代会对园区的定位,托清经济开发区重点发展清洁能源、现代化工等产业。推进产业集群分工,我委牵头编制《呼和浩特市培育以绿色电力为基础的清洁能源产业集群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同时,发挥六大产业集群牵头抓总职能,协助工信局编制《呼和浩特市推进现代化工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为托清经济开发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上位指导。能耗指标方面,积极协调自治区推动清水河县新建项目节能审查手续办理,2021年共计上报自治区节能审查清水河县项目4项,分别为内蒙古恒源高岭土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20万吨煅烧高岭土项目、呼和浩特旭阳中燃能源有限公司300万吨/年煤焦化项目、内蒙古超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三期年产20万吨煅烧超细高岭土扩建项目、内蒙古超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利用煤矸石固废年产5万吨高活性偏高岭土项目,投资合计54.55亿元,能耗合计57.95万吨标准煤,截至2022年2月均已取得自治区批复。新能源方面,2021年我市共争取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建设规模417万千瓦,本着向贫穷的地方倾斜的原则,为清水河县分配了150万千瓦,支持黄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区(沿黄河一带)废弃矿山综合治理及未利用地生态修复300MW光伏公园项目、呼和浩特市联合新能源清水河康圣庄光伏发电工程50MW四期扩建项目,清水河大唐新能源有限公司大唐清水河万家寨200MW风水互补项目、大唐托电百万千瓦级新能源外送项目(清水河风电部分)等项目建设,目前,前两个项目已备案,后两个项目已核准。
下一步,一是围绕我委职能职责,继续在推进清洁能源产业集群上给予政策指导。二是围绕“支持清水河县建设绿色低碳循环工业园”,继续争取能耗指标,提升园区环境容量,为项目落地创造条件。三是围绕“支持清水河县建设成为清洁能源产业大县”,积极谋划项目,力争在清水河县风、光等清洁能源建设指标上给予适度倾斜。
围绕推进农业、农村全面发展,我们积极支持清水河全方面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易地扶贫搬迁方面,2021年为清水河县北堡乡八晌地湾马铃薯储窖建设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00万元,为韭菜庄乡天井康泰经济林种植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98万元,为湾镇李山沟后续产业建设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10万元,为宏河镇聚宝庄蔬菜基地蔬菜分拣库建设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50万元,为城关镇枳机也村委会林果基地建设项目争取280中央预算内资金万元,目前项目均已建设投用。以工代赈方面,2021年为清水河争取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财政资金570万元,共发放劳务报酬101.2万元,建设清水河县农村道路硬化和整理水平梯田2个项目,目前项目均已竣工。
下一步,围绕继续做好清水河县1046户2400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持续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主要开展两方面工作。一是协助探索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运作、群众参与的模式,在安置点附近配建规模养殖场,由搬迁户与合作社共养统销,发展一户一圈养牛羊的模式。对所有搬迁群众就业能力、培训需求、家庭结构等情况采取“一户一档”的办法,建立就业岗位菜单、就业状态清单和劳动力资源账单“三个清单”管理,以产业扶持、稳定就业为重点,精准发力、精准施策,落实到户到人的扶持措施,探索形成清单管理促就业和建设市场保就业的模式。二是结合清水河地区实际,持续做好项目储备,完善前期手续尤其做好大型安置区后续产业扶持。提早谋划项目,积极争取资金,严格审查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认真核对投资规模、建设内容、资产金额来源等具体信息;持续做好项目调度工作,督导项目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夯实项目建设基础,为争取资金支持做好准备。
围绕我委承接的推进全市新型城镇化工作任务,积极地推进清水河县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清水河打造山水人文美丽新山城。交通方面,积极协调推进清水河县通用机场前期工作。老旧小区改造方面,2021年为城关镇滨河南路供热管网改造工程建设项目争取专项债0.3亿元;为清水河县城关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争取专项债0.2亿元;2022年初,已上报清水河县中央预算内投资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个,总投资1646万元,计划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1200万元;上报清水河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总投资0.3亿元,拟发债0.24亿元。文旅方面,2022年初,将清水河县黄河大峡谷文化公园项目列入国家“十四五”时期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建设项目储备;为清水河明长城小元卯小段保护利用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8000万元。
下一步,一是在规划顶层设计上给予支持。目前,按照市领导要求,我们正在开展《呼和浩特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围绕加强清水河基础设施建设,我们力争将清水河县补短板强弱项项目纳入规划中给予支持。二是在基础设施政策、项目上给予支持。围绕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提到的“适度超前布局基础设施建设”,我委正在代政府起草《关于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适度超前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的贯彻落实意见》,力争在政策及项目上给予支持。三是在资金方面给予支持。围绕我委职能职责,在老旧小区改造等领域,积极争取中央及自治区资金支持,推进清水河县老旧小区改造。
围绕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全力支持清水河推进生态保护建设。顶层设计方面,我委牵头编制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水平发展实施纲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水平质量的发展重点任务分工方案》,重点确定了“三个时间段”、系统梳理了“三项总任务”、科学提出了“三个总目标”,推动制定30余项各类方案,构建起了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水平发展的完整体系。项目申报方面,2021年,组织编制了《黄河流域“十四五”重点项目册》,将清水河县12个重点项目(总投资463.8亿元)列入“十四五”时期我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水平质量的发展重点支持和推进的项目,同时将清水河县北堡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总投资1500万元)上报国家发改委争取国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水平发展重大战略(第一批)中央预算内资金。争取资金方面,2021年为清水河县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工程争取到中央预算内资金2560万,为淤地坝建设工程争取到中央预算内资金5620万;2022年初,为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工程争取到中央预算内资金2000万,为淤地坝建设工程争取到中央预算内资金3931万元。
下一步,一是继续加大资金方面的支持力度。依照国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高质量重大战略安排要求,我市将围绕清水河县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源涵养能力提升、水土保持、湿地保护和生态治理、环境污染系统治理、明显问题整治等领域(目前国家明确暂不支持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方面项目)积极为当地争取中央资金支持。二是积极给予政策指导。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和指导。
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筑牢兜好民生底线,我们积极支持清水河县民生发展。2021年为清水河县殡仪馆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616万元;2022年初,为清水河县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721万元,为清水河县第一中学争取自治区预算内资金2500万元。
下一步,一是在规划顶层设计上给予支持。围绕支持清水河县民生事业发展,我们力争将清水河县补短板强弱项项目纳入正在编写的《呼和浩特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中给予支持。二是在资金争取方面给予支持。依据我委职能职责,协调督促各部门加紧开展前期工作,协助清水河县做好中央、自治区预算内项目申报工作。
来源:竞彩足球计算器旧版 发布时间:2026-03-03 13:1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