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

  即:重庆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全市最低工资最高档的80%,即1864元/月。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费的时间确定。

  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3个月;

  注意:以后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一)依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依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②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客观条件出现重大变化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③企业因劳动者违纪、违反规章制度等原因,或虽无过错但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

  1.申领失业金前,必须先暂停参加失业保险和以单位名义参加的其他社会保险。

  3.主动离职者本次不能享受失业金,再次就业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再次失业时,提供本次的缴费登记卡、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可合并计算。

  5.领取失业金期间,以单位名义参加社会保险的,将视为再就业,停止发放失业金和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6.领取失业金期间,医疗保险由就业局缴纳,失业金领取结束后及时到医保局续保(一般提前1月停交医保)。

  1、由用人单位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本人持本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5、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需要按月做资格核验,如果没核验,将影响待遇发放。

  第二步:进入后点击“社会保障”,下滑找到失业板块后,点击这里可以进入“失业保险金申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重庆本地宝】,关注后回复【失业金】可获重庆失业登记入口,失业保险金网上申请入口,领取条件+流程,发放标准+可以领取多久,失业补助金申请指南等。

  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双解”人员、破产解体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国有企业困难下岗分流人员、原工作单位已不存在的现已在重庆市级统筹区内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的退休人员等可以以个人身份参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通过重庆市电子税务局、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等等渠道进行缴费,其他内容,详见正文。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取值于上一年度全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薪资的60%-300%,缴费费率为20%。详见正文。

  2026年10月起,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执行新缴费标准,同时需要对1-9月差额部分进行补缴。

  缴费人能够最终靠以下五种方式来进行补缴费用:银行批量扣款、重庆市电子税务局、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重庆税务支付宝生活号、当地办税服务厅,详见正文。;

  基本养老金水平的高低,与退休时的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本人缴费标准、缴费年限长短、退休时的年龄等有关,与以个人身份或者以企业职工身份参保缴费无关。

  重庆个人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在我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薪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由个人承担。详见正文。

  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可以在社平工资的60%至300%之间做出合理的选择,每10%为一个档次。

  重庆灵活就业人员可结合自己情况,在平均薪资的60%~300%中自行选择缴费基数,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正文。

  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按月缴,如果当月忘缴,可及时补上,但不能跨年补缴。

  重庆市2026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工作中使用的就业人员年平均薪资为91059元。

  即:重庆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全市最低工资最高档的80%,即1864元/月。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费的时间确定。

  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3个月;

  注意:以后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一)依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依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②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客观条件出现重大变化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③企业因劳动者违纪、违反规章制度等原因,或虽无过错但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

  1.申领失业金前,必须先暂停参加失业保险和以单位名义参加的其他社会保险。

  3.主动离职者本次不能享受失业金,再次就业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再次失业时,提供本次的缴费登记卡、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可合并计算。

  5.领取失业金期间,以单位名义参加社会保险的,将视为再就业,停止发放失业金和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6.领取失业金期间,医疗保险由就业局缴纳,失业金领取结束后及时到医保局续保(一般提前1月停交医保)。

  1、由用人单位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本人持本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5、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需要按月做资格核验,如果没核验,将影响待遇发放。

  第二步:进入后点击“社会保障”,下滑找到失业板块后,点击这里可以进入“失业保险金申领”

来源:竞彩足球计算器旧版    发布时间:2026-10-22 06:43:46